一、易燃液體的定義
易燃液體指閉杯閃點等于或低于61℃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zhì)的液體,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險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本類物質(zhì)在常溫下易揮發(fā),其蒸汽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二、易燃液體的一般處置程序
易燃液體泄漏時應(yīng)實施堵漏,消除危險源。易燃液體一旦著火,發(fā)展迅速而猛烈,有時甚至發(fā)生爆炸且不易撲救。
1、對于比水輕且不溶于水或微溶于水的烴基化合物,如石油、汽油、 煤油、柴油、苯、乙醚、石油醚等液體的火災(zāi),可用泡沫、干粉和鹵代烷等滅火劑撲救。
2、對于不溶于水,且相對密度大于水的易燃液體如二硫化碳等著火時,可用水撲救,因為水能覆蓋在這些易燃液體的表面上使之與空氣隔絕,但水層必須要有一定的厚度。
3、對于能溶于水或部分溶于水的易燃液體,如醇類、酯類、酮類液體著火時,可用霧狀水或抗溶性泡沫、干粉和鹵代烷等滅火劑進行撲救,或用水稀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