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國家《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件》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繼頒布實施,在法律的角度上規(guī)范和約束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行為,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目前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重大施工生產事故時有發(fā)生。下面就建筑施工安全的問題,淺析其根本原因和主要對策。
??? 一、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安全責任不夠明確
??? 工程建設涉及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采購、供應單位以及設備租賃單位,拆裝單位等。安全責任不夠明確,或者知道安全責任而沒有得到切實履行,根本原則是責任主體領導不夠重視。主要表現在安全機構設置不健全,安全人員不足.安全分工不明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實,資金不到位,任意壓縮約定工期,無證上崗,無施工方案,無審批,安全交底不履行,安全檢查不執(zhí)行,安全隱患不整改,越級或無資質承包,違法分包等等。特別在市場競爭日益加劇的情況下,一些施工單位沒有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放在首位,往往專注于追求低成本,高利潤,而忽視了勞動者的條件、安全保護和環(huán)境的改善,甚至以犧牲勞動者的生命為代價。
??? 二、建筑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
??? 建筑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在資金投入上包括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培訓、安全技術資料、安全意外保險等沒有得到落實或投入不足,不能滿足安全條件的需要,主要原因有:
??? 1.一些地區(qū)安全生產費用根本沒有按規(guī)定納入工程概算成本中。
??? 2.建設單位不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造成施工單位安全費用無法按時投入,安全條件無法保證。
???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有制定任何安全費用的有關管理辦法,導致建設主體單位鉆空子,無法保證安全條件。
??? 三、安全生產把關不嚴
??? l.施工現場設施不齊全或滯后,安全條件惡劣。
??? 2.施工安全用品不合格。
??? 3.施工安全設施沒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檢測.
??? 4.施工安全檢查或巡查不嚴格或流于形式。
??? 5.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隱患整改落實不到位。
??? 6.施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沒逐級交底.針對性不強,不具體,不明確,不履行書面簽字記錄。
??? 7.安全危險源沒建立檔案,無控制、處理方法。
??? 8.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不健全,一些施工單位根本沒有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fā)生事故得不到及時救助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