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工業(yè)電池用充電設備的術語、定義、基本參數(shù)、技術要求、檢驗和試驗、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直流功率1kW以上、直流電壓等級1 000V以下,被充電電池可以是鉛酸蓄電池,也可以是鋰電池或者其他具有相同特性的蓄電池,為電動搬運車、電動汽車、蓄電池化成和類似設備提供動力的電池充電的設備。
電力工程及郵電、通訊用電池的充電、浮充電用整流設備也可參照使用。合適時,該設備也可作為一般工業(yè)用直流電源。
本標準不適用于碼頭、船塢和其他海上用途的電池充電,家用電器和應急照明用電池充電,也不適用于消防泵和消防車的電池充電。本標準中的快速充電設備不適用于鉛酸貧液蓄電池的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