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石油、石化及相關工業(yè)用閥門的檢驗試驗的術語和定義、檢查、檢驗和補充檢驗、壓力試驗、試驗結果、壓力試驗方法、閥門的合格證書和再試驗。
本標準適用于金屬和金屬組成的金屬密封副、金屬和非金屬彈性材料組成的彈性密封副、非金屬與非金屬材料組成的非金屬密封副的閘閥、截止閥、旋塞閥、球閥、止回閥和蝶閥的檢驗和壓力試驗。
經供需雙方同意后,也可適用于其他類型的閥門。
本標準檢驗項目范圍包括:
———鑄件的外觀檢驗;
———殼體試驗;
———上密封試驗;
———低壓密封試驗;
———高壓密封試驗;
———雙截斷和排放密封試驗;
———高壓氣體殼體試驗。
目錄
前言 Ⅲ
1 范圍 1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 1
4 檢查、檢驗和補充檢驗 2
4.1 在閥門制造廠內的檢查 2
4.2 在閥門制造廠外的檢查 2
4.3 檢查通知 2
4.4 檢查范圍 2
4.5 檢驗 2
4.6 補充檢驗 2
5 壓力試驗 2
5.1 試驗地點 2
5.2 試驗設備 2
5.3 試驗要求 3
5.4 試驗壓力 4
5.5 試驗持續(xù)時間 5
6 試驗結果 5
6.1 殼體試驗、閥桿密封和上密封試驗 5
6.2 密封試驗 5
7 壓力試驗方法 6
7.1 總要求 6
7.2 殼體試驗 6
7.3 上密封試驗 6
7.4 低壓密封試驗 6
7.5 高壓密封試驗 7
7.6 雙截斷和排放閥的高壓試驗 7
8 閥門的合格證書和再試驗 7
8.1 合格證明 7
8.2 重新試驗 7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與API598:2009章條編號對照表 8
附錄B(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與API598:2009的技術性差異及其原因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