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水中酚類化合物測定的氣相色譜-質(zhì)譜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yè)廢水中苯酚、2-氯苯酚、4-氯苯酚、五氯酚、2,4-二氯苯酚、2,6-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2,3,4,6-四氯苯酚、4-硝基酚、2-甲酚、3-甲酚、4-甲酚、2,4-二甲酚等14種酚類化合物的測定。其他酚類化合物經(jīng)過方法驗證,也可采用本方法測定。
當取樣體積為250ml、采用選擇離子掃描模式時,14種酚類化合物的方法檢出限為0.1ug/L~0.2ug/L,測定下限為0.4ug/L~0.8ug/L,詳見附錄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