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guī)定了實驗室電源特性測量的要求,確立了實驗室電源特性測量的程序。本文件適用于:--在電源的最大額定電流范圍內進行測試;--被測試的樣品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本文件不適用于:--實驗室的建筑電源,例如為測試儀器、環(huán)境試驗箱、照明等供電的電源。--為被測直流電氣設備供電的直流電源。--光伏陣列的測試。光伏陣列自行發(fā)電(如果使用的輔助設備連接到本文件所適用的分支電路,本文件則適用于此類光伏陣列輔助設備的測試)。--短路電流試驗、非正常試驗、開關試驗和類似的與電源容量有關的試驗。--電磁兼容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