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規(guī)定了用于氣體、蒸氣、薄霧與空氣,以及粉塵與空氣形成的潛在爆炸性環(huán)境中非電氣設備設計、結構、試驗和標志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大氣壓力為0.08MPa~0.11MPa,環(huán)境溫度為-20℃~+60℃的環(huán)境。這樣的環(huán)境條件也可能出現在設備內部。這是由于設備內部工作壓力和/或溫度的波動會形成自然呼吸,使外部大氣吸入設備內部。
目錄
前言 Ⅲ
1 范圍 1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2
4 設備類別和保護級別 4
5 點燃危險評定方法 5
6 溫度 8
7 設備的非金屬部件 9
8 含輕金屬的設備外部部件 10
9 可拆卸零件 10
10 粘結材料 10
11 接地導電零件的連接件 11
12 透明件 11
13 型式檢查和試驗 11
14 標志 14
15 使用說明書 17
附錄A (規(guī)范性附錄) 確認設備級別的方法 18
附錄B(資料性附錄) 點燃危險評定 19
附錄C (規(guī)范性附錄) 非導電材料的起電試驗 23
附錄D (規(guī)范性附錄) 沖擊試驗裝置示例 24
附錄E (規(guī)范性附錄) 取得防爆合格證的檢驗程序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