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于1976年首次發(fā)布,于1988年第一次修訂。本標準規(guī)定了化學試劑中無水硫酸鈉的性狀、規(guī)格、試驗、檢驗規(guī)則和包裝及標志。本標準適用于化學試劑中無水硫酸鈉的檢驗。本標準代替GB/T9853—1988《化學試劑 無水硫酸鈉》,與GB/T9853—1988 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澄清度試驗的規(guī)格由“合格”調(diào)整為“3號”、“5號”(1988年版的3.3;本版的第4章);
———澄清度試驗、水不溶物、氯化物、磷酸鹽、總氮量、鐵、重金屬7項改用化學試劑通用方法測定
(1988年版的4.3.1、4.3.2、4.3.4、4.3.5、4.3.6、4.3.9、4.3.10;本版的5.5、5.6、5.8、5.9、5.10、5.13、5.14);
———增加了測定灼燒失量的計算公式(1988年版的4.3.3,本版的5.7);
———增加了附錄A(本版的附錄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