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測量建筑物和建筑構件聲學特性新方法的應用導則和要求,同時也給出了激勵信號的選擇、信號處理和環(huán)境控制的導則和要求,以及對被測系統(tǒng)線性和時不變性方面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下測量,如房間之間和外墻的空氣聲隔聲量、房間混響時間和其他室內聲學參量的測量、混響室聲吸收、振級差和損耗因子的測量。
本標準所定義的方法可以代替如GB/T19889(所有部分),ISO3382(所有部分)和GB/T21228.1所定義的傳統(tǒng)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