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企業(yè)安全管理員,目前我們在對安全帽的管理存在一些疑惑盼回復。根據(jù)國標安全帽的材質(zhì)來看使用期限一般有30個月不等,那么使用期限到期后,安全帽依然是完好的能否使用,有無相關國家標準的具體條款。謝謝咨詢時間: 2021-06-03
回復:強制性國家標準GB 2811-2019《頭部防護 安全帽》第7.2條款規(guī)定了安全帽的制造商應在產(chǎn)品永久標識中明示產(chǎn)品的強制報廢期限,即當安全帽到達該期限后應進行報廢處理;同時,7.3條款規(guī)定了安全帽的制造商應提供安全帽的報廢判別條件和使用期限?;貜蛦挝? 政策法規(guī)司 回復時間: 2021-06-28
你們用的安全帽到期了么?
GB 2811-2019《頭部防護 安全帽》,于2019年12月31日發(fā)布,2020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代替GB 2811-2007《安全帽》。
GB 2811-2019《頭部防護 安全帽》與GB 2811-2007《安全帽》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