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護原理
電絕緣鞋是通過對鞋底進行絕緣處理,使其在承受規(guī)定的交流或直流電壓時,鞋電阻能夠達到阻斷經由腳穿過身體的危險電流的通路,以保證通過人體的泄漏電流不超過人體耐受范圍,從而保護作業(yè)人員免受電擊傷害。
對具有保護足趾及防刺穿功能的電絕緣鞋,為保證電絕緣性能,采用非金屬包頭和非金屬防刺穿墊,采用時金屬包頭應進行絕緣處理。
二、分類
1.按照幫面材料分為電絕緣皮鞋、電絕緣布面膠鞋、電絕緣全橡膠鞋、電絕緣全聚合材料鞋。
2.按照鞋幫高低分為低幫電絕緣鞋、高腰電絕緣鞋、半筒電絕緣靴、高筒電絕緣靴。
3.按照測試電壓分為6kV電絕緣皮鞋、5kV電絕緣布面膠鞋、15kV電絕緣布面膠鞋、6kV電絕緣全橡膠靴、10kV電絕緣全橡膠靴、 15kV電絕緣全橡膠靴、20kV電絕緣全橡膠靴、30kV電絕緣全橡膠靴、6kV電絕緣全聚合材料靴、10kV電絕緣全聚合材料靴、 15kV電絕緣全聚合材料靴、20kV電絕緣全聚合材料靴、30kV電絕緣全聚合材料靴。
三、應用范圍
電絕緣鞋是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時作為輔助安全用具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適用于需要接觸電的作業(yè)環(huán)境中作業(yè)人員穿用,如電力行業(yè)的作業(yè)人員、電氣設備檢修人員等。
1.根據DL408-1991、DL409-1991和GB26860-2011的規(guī)定,電絕緣皮鞋和電絕緣布面膠鞋及測試電壓為15kV及以下的全橡膠材料靴和全聚合材料靴適用于工頻1000V以下的作業(yè)環(huán)境中;15kV以上的全橡膠材料靴和全聚合材料靴適用于工頻1000V以上的作業(yè)環(huán)境中。
2.電力行業(yè)使用15kV以上的全橡膠材料靴和全聚合材料靴。
3.礦上井下使用全橡膠材料靴和全聚合材料靴。
4.電絕緣皮鞋和電絕緣布面膠鞋適合在干燥環(huán)境下使用,不適合下雨天的室外、潮濕等作業(yè)環(huán)境。
四、注意事項
1.使用前應檢查電絕緣鞋的標志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標準要求,標志內容包括:
(1)在每只電絕緣鞋的鞋幫或鞋底上應有鞋號、標準號、電絕緣字樣(或英文EH)、閃電標記和耐電壓數值。
(2)制造廠名、鞋號、產品或商標名稱、生產年月日及電絕緣性能出廠檢驗合格印章。
2.穿用電絕緣皮鞋和電絕緣布面鞋時,在工作環(huán)境應保持鞋面干燥。凡幫底有腐蝕、破損之處,便不能再以電絕緣鞋穿用。
3.電絕緣鞋勿受潮,受潮后嚴禁使用,一旦受潮,應放在通風透氣陰涼處自然風干。
4.穿用電絕緣鞋時,應避免接觸銳器、高溫和腐蝕性物質,防止鞋受到損傷,影響其絕緣性能。
5.電絕緣鞋應存放于干燥通風處,防止霉變,避免受油、酸堿類或其他腐蝕品的影響。
6.從出廠日期算起,電絕緣鞋的使用和保存期限為24個月,超過期限的電絕緣鞋應逐只進行預防性試驗,合格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7.正常情況下,電絕緣鞋應每6個月進行一次預防性試驗,合格后才能繼續(xù)使用,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不得作為電絕緣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