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職業(yè)危害管理機構,配備或聘請有資質的部門開展噪聲檢測工作
二、煤礦作業(yè)場所噪聲每天至少監(jiān)測1次。
三、煤礦作業(yè)場所的監(jiān)測地點主要包括:井工礦的風動鑿巖機、風鎬、局部通風機、煤電鉆、乳化液機、采煤機、帶式輸送機、運輸車等地點。在每個檢測地點選擇3個測點,取平均值。
四、露天礦應及時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檢修,避免機械部件松動,并采取對駕駛室進行密閉隔音處理等措施,控制露天煤礦噪聲。
五、保持設備的經常性完好,發(fā)揮設備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設備發(fā)生故障,噪聲指標超過標準時,要立即進行檢修,直到符合標準才可使用。
六、工作人員配備切實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或實行輪班工作制,以減少與噪聲接觸的時間。
七、對于突發(fā)性噪聲,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員,做好安全防護,其它能夠人為控制的突發(fā)性噪聲應盡量做到“以人為本”的原則,使噪聲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八、對職工進行定期體檢,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保障職工的身心健康。
九、加強設備維修,減少機械老化帶來的噪聲。
十、加強個人防護:接觸強噪聲的工人應佩帶耳塞、耳罩等,以減少噪聲對工人的影響。
十一、采用隔聲、吸聲等辦法:強噪聲源應安置消音器或隔離機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