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運前,檢查確認冷箱內容器、管道、閥門、儀表管、分析管等無泄漏,安全閥等附件完好。
2、對空分設備和液氧貯槽,必須進行液氧連續(xù)排放和定期排放,防止乙炔及碳氫化合物積聚、濃縮。
3、分析測定液氧中乙炔、碳氫化合物含量,乙炔含量不得超過0.1PPM;若含碳總量急劇上升,應加大膨脹量和連續(xù)排放液氧,直至達標為止。
4、嚴格控制主冷液氧液位,避免較大波動,并采取全浸操作。
5、及時檢查空冷塔的壓力、液位和冷卻水量以及水冷塔的液位,防止空冷塔的水分進入分子篩吸附器。
6、空分已停車而循環(huán)水泵仍在運行時,要及時關閉進、排水閥門,防止水反竄入空冷塔、水冷塔,導致滿水。并排盡空冷塔、水冷塔內的積水。
7、隨時監(jiān)視分子篩吸附器出口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以及蒸汽加熱器、出增壓機冷卻器的水分含量;如急劇上升,應及時處理。
8、空分、換熱器等設備的冷箱,應充入干燥氮氣,保持正壓。
9、各裝置停車時,應立即關閉氧、氮、氬送出閥,并通知閃速爐、轉爐、總調度室等。
10、膨脹機、氧壓機、氮壓機等設備停止運行時,注意調整閥門開度,防止超壓。
11、每班監(jiān)測空分塔基礎溫度;開、關液體角閥前,必須確認閥門外部無凍結,以防損壞閥門造成漏液;排液時要緩慢進行,不得直排,以防凍壞冷箱板和基礎。
12、氬提取系統(tǒng)中的精氬塔防“氮塞”閥門開度不得過大,以防形成負壓而使外界水分進入塔內。
13、空分設備在采用氮氣進行大加溫或單體局部加熱時,須懸掛警示牌,排放口附近不準有人停留。
14、運行中,保持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shù)的穩(wěn)定,避免大幅度增減空氣量、氧氣量和氮氣量,并注意防止產(chǎn)生液懸等事故。
15、吹除操作時,應分段進行,保證所有分析閥、壓力表、液面計、阻力計等小管暢通無阻,并直到吹除閥吹出的氣體潔凈無污物為止,冷開車吹除閥氣體露點溫度低于-60℃為合格。
16、液氧吸附器至少每月加溫一次,嚴禁超期限運行;如化驗分析液空、液氧中的碳氫化合物或其它危害物質超標,立即加溫液氧吸附器,排放液氧,并加大膨脹量,縮短分子篩吸附器工作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