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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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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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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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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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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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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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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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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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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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nèi)容:
(1)現(xiàn)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鳳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2)儲存乙炔瓶時,乙快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燃物同間儲存. 、
(3)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4)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5)汽車運轉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7)乙快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8)乙炔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必額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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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作業(yè)指導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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