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底內容
1. 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 A 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 ( 含B2級 ) 的裝修材料時 , 應采用巖棉、瓷管或玻璃棉等 A 級材料隔熱。當照明燈具或鎮(zhèn)流器嵌入可燃裝飾裝修材料中時 , 應采取隔熱措施予以分隔。
2. 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 A 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得安裝在馬級以下 ( 含B2級 ) 的裝修材料上。開關、插座應安裝在 B1級以上的材料上。
3. 鹵鎢燈燈管附近的導線應采用耐熱絕緣材料制成的護套 , 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絕緣的導線。
4. 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板保護 , 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 B1級 PVC管保護 , 導線不得裸露。
補充交底內容: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