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 吊機進場前,必須將吊機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交短軌工段備案。(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2. 臨近既有線施工作業(yè)前,吊機司機、起重指揮、駐站聯絡員、防護人員、配合人員必須進行一次專項安全教育及交底。
3. 嚴格遵守“十不吊”要求。
4. 吊機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現場地面情況、墊木情況、馬腿支撐情況;凡有一項不合格情況,不得進行吊裝作業(yè)。
5. 起吊前要認真檢查起重機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確保安全施工。
6. 起吊前應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繩,防止重物在吊裝過程中擺動、旋轉。
7. 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長時間停留,若須停留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 信號指揮人員要站在得當,旗語(或手勢)明顯準確,哨聲清晰洪亮,與旗語(手勢)配合協調一致。上下信號密切聯系,應當清楚地注視吊物起、運轉、就位的全過程。
9. 信號指揮者應當站在有利于保護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揮作業(yè)的有效位置。
10. 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時,應停鉤檢查,待妥當后再行吊運。
11. 吊物懸空運轉后空發(fā)異常時,指揮者應迅速視情況判斷,緊急通告危險部位人員撤退。指揮塔吊司機將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險情后,再行起吊。
12. 吊運中若突然停電或機械故障,重物不準長時間懸掛高空,應想辦法將重物落放到穩(wěn)妥的位置并墊好。
13. 吊物時,嚴禁從人的頭頂位置越過。
既有線旁注意事項
起吊機械(汽車吊、履帶吊等)操作員在臨近既有線施工作業(yè)時,嚴格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1)施工作業(yè)前,操作人員應認真聽取施工技術人員現場交底和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并對機械詳細檢查。作業(yè)中必須精力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和疲勞作業(yè),嚴禁機械設備帶病作業(yè)。
2)施工過程中起重機操作員要聽從指揮員和防護員的指揮和安排。
3)起重機械停放前需檢查工作地點的地面條件。工作地點地面條件必須具備能將起重機呈水平狀態(tài),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的條件,防止起重機側翻對既有線造成影響。
4)在場地狹窄,起重機械有可能侵入既有鐵路建筑接近限界的地段作業(yè)時,禁止吊機的臂桿向既有線一側作圓周轉動。向既有線外側擺動作業(yè)時,也應注意防止機械尾部侵入限界造成事故。
5)吊裝過程中起重機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在遠離既有線的安全區(qū)域進行維修,維修好后認真檢查設備運行情況,確定無誤后方可施工,防止對既有線造成影響。
吊裝軌排方案:
12.5米軌排吊裝方案
1、軌排吊裝設置4個吊點,分布于軌排兩側。如圖:
2、兩側吊點必須為相同長度(外側鋼軌頭至吊點)。
7.6米軌排同上圖布置,吊點至鋼軌頭距離為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