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壓樁機作業(yè)區(qū)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yè)區(qū)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壓樁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在距離樁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2.機組人員作登高檢查或維修時,必須系安全帶;工具和其他物件應放在工具包內,高空人員不得向下隨意拋物。
3.壓樁機安裝地點應按施工要求進行先期處理,應平整場地,地面應達到35kPa的平均地基承載力。
4.安裝時,應控制好兩個縱向行走機構的安裝間距,使底盤平臺能正確對位。
5.電源在導通時,應檢查電源電壓并使其保持在額定電壓范圍內。
6.各液壓管路連接時,不得將管路強行彎曲。安裝過程中,應防止液壓油過多流損。
7.安裝配重前,應對各緊固件進行檢查,在緊固件未擰緊前不得進行配重安裝。
8.安裝完畢后,應對整機進行試運轉,對吊樁用的起重機應進行滿載試吊。
9.作業(yè)前應檢查并確認各傳動機構、齒輪箱、防護罩等良好,各部件連接牢固。
10.作業(yè)前應檢查并確認起重機起升、變幅機構正常,吊具、鋼絲繩、制動器等良好。
11.應檢查并確認電纜表面無損傷,保護接地電阻符合規(guī)定,電源電壓正常,旋轉方向正確。
12.應檢查并確認潤滑油、液壓油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液壓系統(tǒng)無泄漏,液壓缸動作靈活。
13.冬季應清除機上積雪,工作平臺應有防滑措施。
14.壓樁作業(yè)時,應有統(tǒng)一指揮,壓樁人員和吊樁人員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
15.當壓樁機的電動機尚未正常運行前,不得進行壓樁。
16.起重機吊樁進入夾持機構進行接樁或插樁作業(yè)中,應確認在壓樁開始前吊鉤已安全脫離樁體。
17.接樁時,上一節(jié)應提升350~400mm,此時,不得松開夾持板。
18.壓樁時,應按樁機技術性能表作業(yè),不得超載運行。操作時動作不應過猛,避免沖擊。
19.頂升壓樁機時,四個頂升缸應兩個一組交替動作,每次行程不得超過1OOmm。當單個頂升缸動作時,行程不得超過50mm。
20.壓樁時,非工作人員應離機1Om以外。起重機的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21.壓樁過程中,應保持樁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礙物使樁產生傾斜時,不得采用壓樁機行走的方法強行糾正,應先將樁拔起,待地下障礙物清除后,重新插樁。
22.當樁在壓人過程中,夾持機構與樁側出現打滑時,不得任意提高液壓缸壓力,強行操作,而應找出打滑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進行。
23.當樁的貫人阻力太大,使樁不能壓至標高時,不得任意增加配重。應保護液壓元件和構件不受損壞。
24.當樁頂不能最后壓到設計標高時,應將樁頂部分鑿去,不得用樁機行走的方式,將樁強行推斷。
25.當壓樁引起周圍土體隆起,影響樁機行走時,應將樁機前進方向隆起的土鏟平,不得強行通過。
26.壓樁機行走時,長、短船與水平坡度不得超過5°??v向行走時,不得單向操作一個手柄,應兩個手柄一起動作。
27.壓樁機在頂升過程中,船形軌道不應壓在已人土的單一樁頂上。
28.壓樁機上裝設的起重機及卷揚機的使用,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4章的規(guī)定。
29.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打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30.遇有雷雨、大霧和六級及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一切作業(yè)。當風力超過七級或有風暴警報時,應將打樁機順風向停置,并應增加纜風繩,或將樁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長度在27m及以上時,應提前放倒。
31.作業(yè)完畢,應將短船運行至中間位置,停放在平整地面上,其余液壓缸應全部回程縮進,起重機吊鉤應升至最上部,并應使各部制動生效,最后應將外露活塞桿擦干凈。
32.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放在“零位”,并依次切斷各部電源,鎖閉門窗,冬季應放盡各部積水。
33.轉移工地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拆卸后,用汽車裝運。所有油管接頭處應加悶頭螺栓,不得讓塵土進入。液壓軟管不得強行彎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