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機械上的內燃機、電動機、空氣壓縮面以及電氣、液壓等裝置的使用,應執(zhí)行GJG33—2001的規(guī)定。
2、作業(yè)場地應有良好的排水條件,機械近旁應有水源,機棚內應有良好的通風、采光及防雨、防凍設施,并不得有積水。
3、固定式機要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應在平坦堅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撐架架牢,并應保持水平。
4、當氣溫降到5℃以下時,管道、水泵、機內均應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5、作業(yè)后,應及時將機內、水箱內、管道內的存料、積水放盡,并應清潔保養(yǎng)機械,清理工作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6、裝有輪胎的機械,轉移時拖行速度不得超過15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