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運指揮人員必須是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視力(包括矯正視力)在0.8以上,無色盲癥,聽力能滿足工作條件的要求,身體健康者
二、指揮人員必須安全技術培訓,勞動部門考核合格,并發(fā)給安全技術操作證后,方可從事指揮。
三、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GB 5082標準與起重機聯(lián)絡時做到準確無誤。
四、指揮人員應熟知《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 6067和《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guī)程》LD 48-1993。
五、指揮人員所指定的起重機械,必須熟悉技術性能后方可指揮。
六、指揮人員不能干涉起重司機對手柄或旋鈕的選擇。
七、負責載荷的重量計算和索具的正確選擇。
八、指揮人員負責對可能出現(xiàn)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九、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志和特殊顏色的安全帽。
十、指揮人員在發(fā)出吊鉤或負載下降信號時,應有保護負載降落地點的人身、設備安全措施。
十一、在開始指揮起吊負載時,用微動信號指揮;待負載離開地面100~200mm時,停止起升,進行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號指揮重物上升。
十二、指揮起重機在雨、雪天氣作業(yè)時,應先經(jīng)過試吊,檢驗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常的起吊作業(yè)。
十三、在高處指揮時,指揮人員應嚴格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要求。
十四、指揮人員選擇指揮位置時:
(一) 應保證與起重機司機之間視線清楚。
(二) 在所指定的區(qū)域內(nèi),應能清楚地看到負載。
(三) 指揮人員應與被吊運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四) 當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見起重司機和負載時,應站到看見起重機司機的一側(cè),并增設中間指揮人員傳遞信號。
十五、現(xiàn)場補充交底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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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單位:中建鋼構有限公司 接受交底單位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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