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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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路橋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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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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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杰公路工程技術(shù)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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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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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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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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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號及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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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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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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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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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
1、現(xiàn)場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
2、嚴禁施工作業(yè)人員酒后作業(yè),嚴禁在施工現(xiàn)場追逐。
3、嚴禁穿拖鞋,帶釘鞋進入施工現(xiàn)場。
4、挖機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施工現(xiàn)場嚴禁進行電線的私自搭接使用,電線的搭接必須由電工進行操作。
7、進入施工現(xiàn)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8、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shù)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xiàn)場臨邊的交通路段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9、施工現(xiàn)場的一切設備、安全設施、嚴禁他人隨意拆除和移動,拆除和移動安全設施、設備造成事故,視情節(jié)給予罰款處理,嚴重者追究刑事責
10、基坑開挖的方法、順序以及支撐結(jié)構(gòu)的設置,均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規(guī)定進行。
11、開挖基坑時,要指派專人安全防護進行檢查。如有影響或不安全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加固后,才能開挖。
12、基坑深度超過1.5m時,為確保安全必須挖設專用坡道或鋪設跳板,其寬度應超過60cm,深狹溝槽應設靠梯或軟梯,禁止腳踏固壁支撐上下。
13、開挖基坑時,要根據(jù)土壤、水文等情況,按規(guī)定的邊坡坡度分層下挖,嚴禁局部深挖,掏洞開挖。
14、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至基坑邊距離2m內(nèi)停、駛;開挖作中,挖掘機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15、基坑開挖過程中,必須隨時檢查坑壁邊坡有無裂縫和坍塌現(xiàn)象(特別是雨后),如果發(fā)現(xiàn)邊坡有裂縫、疏松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先兆,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立即撤離施工現(xiàn)場,再視具體情況增加坡度或加固支撐。
安全工程師: 年 月 日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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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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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環(huán)保監(jiān)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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