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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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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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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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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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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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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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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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開挖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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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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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工人入場前必須進行三級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2.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顎帶,鎖好帶扣;
3.土方開挖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土方開挖方案進行;
4.開挖深度超過1.5M,應設人員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發(fā)生墜落,開挖深度超過2M的,必須在邊
沿設兩道1.2-1.5M高護身欄桿,危險處,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
5.任何人嚴禁在坑底休息;
6.基坑上口周邊必須用細石砼做擋水臺和排水溝,確保排水暢通,保證邊坡的穩(wěn)定;
7.夜間挖土時,施工場地應有足夠的照明;
8.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員要經常注意邊坡是否有裂縫,一旦發(fā)現,立即停止一切作業(yè),待處理和加
固后,才能進行施工;
9.開挖土方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機械傷人或墜土傷人,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不準進行其它工
作;
10.基坑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11.基坑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大于2.5M。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于10M。在挖土機工
作范圍內,不許進行其他作業(yè);
12.挖土應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或逆坡挖土;
13.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土壁的變動情況,如發(fā)現有裂紋或部分坍塌現
象,應及時放坡或支撐處理,并注意支撐、防護的穩(wěn)固和土壁的變化,確定安全后,方可進行下道
工作,有護坡樁和護坡墻的基坑在開挖時,定人定時對邊坡進行監(jiān)測;
14.基坑四周應設安全欄桿,高度不低于1.2M,人員不得趴在欄桿上往坑底看;
15.基坑上下應先挖好階梯或開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邊坡上下;
16.用手推車運土,應先平整好道路,不得放手讓車自動翻轉;
17.基坑清土時,應從中央開始,退向坑邊,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澆筑砼時,施工人員可站
在木板上操作,盡可能減少對基底土的擾動;
18.重物距邊坡應有一定距離,汽車不小于3M,起重機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部
不超過1.5M,材料堆放應不小于1M;
19.挖土機也按規(guī)定離坡邊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塌方,造成翻車事故,一般距離不小于1-1.5M;
20.坑上人員不得向坑內扔拋物品,避免物體打擊事故;
21.土方外運時,在門口設立清掃站,派專人拍實車上的土,掃干凈車輪上的土,確保道路上無遺
灑,并設專人灑水降塵;
22.土方開挖時,禁止酒后作業(yè),嚴禁嬉戲打鬧,禁止操作與自己無關的機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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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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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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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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