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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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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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孔樁施工安全技術(shù)交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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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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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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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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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業(yè)。
2、人工挖土時應由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偷巖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間應有充足的照明,井口護壁高度高于原地表30cm以上,井上工作人員不得離開井口,并隨時保持與井下人員的聯(lián)系。
3、在基坑操作時,應隨時注意土壁的變動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大面積形象裂縫現(xiàn)象,必須暫停施工,報告項目經(jīng)理部進行處理。
4、在基坑下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嚴防上面土塊及其他物體下砸傷頭部,遇有地下水滲出時,應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5、挖土方時,如發(fā)現(xiàn)有不能辯認的物品或事先沒有預見到的地下電纜等,應及時停止操作,報告上級處理,嚴禁敲擊或玩弄。
6、人工吊運泥土前,應仔細檢查吊桶、吊鉤、繩索、卷揚機、絞架等是否牢靠,起吊時垂線下不得有人,用車子運土,應平整走道,清除障礙。
7、在水下作業(yè)時,必須嚴格檢查電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電保護開關(guān),電纜應完好,并穿戴防護用品。
8、護壁時,按照要求進行,人員不能過于集中,如土質(zhì)比較差時,應指定專人看管。挖掘機開挖時要小心進行,避免碰傷樁基及露出樁面的聲測管。
9、進入施工現(xiàn)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嚴禁穿背心、短褲、拖鞋或帶釘易滑鞋進入現(xiàn)場內(nèi)作業(yè)。
10、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護壁及支撐穩(wěn)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xù)工作,并且不
得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
11、開挖出的土石方,要嚴格按照組織設(shè)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側(cè),以免引起地面堆載超荷引起土體位移、板樁位移或支撐破壞。
12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必須在輸電線路一側(cè)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
13、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wěn)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14、配合機械的挖土人員在施工中不允許站在機械回旋半徑內(nèi)作業(yè)。
15、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xiàn)場內(nèi)作業(yè)。
16、開挖土方必須有挖土令。
17、爆破挖方時,應用鼓風機吹散煙火后再下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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