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應邀請道路施工占地范圍內有關現(xiàn)況管線等地下設施的管理單位召開施工配合會,了解各種設施的狀況,核實位置,必要時應采取詳探措施,并研究、確認加固或遷移方案;詳探作業(yè)中,應采取措施使被探地下管線保持安全的狀態(tài)。
2.施工前應清理現(xiàn)場,清除各種障礙物,平整地面,滿足施工需要;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機具設備,使用前應檢查、試運轉,確認合格;施工中應定期檢查,保持正常。
3.對于路基下的墳坑和廢棄的水井、人防設施、地下管道等應在路基外封堵,并按技術規(guī)定及時處理,確認合格。
4.使用汽車、機動翻斗車運輸工具、材料時,應嚴格按照運輸車輛相關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操作。
5.施工中,應對道路范圍內的地下管線做周密計劃,合理安排,道路結構以下的管線應先行施工,不得互相干擾;施工中由于設計變更等原因,使路基范圍內的原地下管線等構筑物埋深較淺,作業(yè)中可能受到損壞時,應向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提出采取加固或遷移措施的要求,并辦理手續(xù)。
6.路基地層中有水時,應將水排除疏干后,方可施工;道路擴建中,挖掘現(xiàn)況道路邊緣進行接茬處理時,不得影響現(xiàn)況道路的穩(wěn)定。
7.路基施工中,在場地狹小、機械和車輛作業(yè)繁忙的地段應設專人指揮交通,保持人員、機械、車輛安全作業(yè)。
8.路基內,新建地下管線等構筑物的溝槽回填完成,并驗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應及時進行路基施工。
9.使用手推車應符合下列要求:
(1)運輸桿件材料時,應捆綁牢固。
(2)裝土等散狀材料時,車應設擋板,運輸中不得遺灑;在坡道上運輸應緩慢行駛,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3)路塹、溝槽邊卸料時,距塹、槽邊緣不得小于lm,車輪應擋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卸土等散狀材料時,應待車輛擋板打開后,方可揚把卸料,嚴禁撒把。
(4)操作人員在施工作業(yè)中應嚴格按操作人員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進行施工。
10.采用土坡道運輸應符合下列要求:
(1)坡道兩側邊坡必須穩(wěn)定。
(2)坡道應順直,不宜設彎道。
(3)土體應穩(wěn)定、堅實,表層宜硬化。
(4)作業(yè)中應對坡道采取防揚塵措施并維護、保持完好。
(5)坡道寬度應較運輸車輛寬lm以上,縱坡不宜陡于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