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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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東區(qū)污水處理廠C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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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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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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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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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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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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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點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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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
1、輕型井點系統(tǒng)主要機具設備由井點管、連接管、集水總管及抽水設備組成。
2、井點布置應根據(jù)基坑平面形狀與大小、地質(zhì)和水文情況、工程性質(zhì)、降水深度等而定。
3、井點管距坑壁不應小于1.0-1.5m,距離太小易漏氣,間距一般為0.8-1.6m。
4、井點管的入土深度應根據(jù)降水深度及儲水層所有位置決定,但必須將濾水管埋入含水層內(nèi),并且比挖基坑(溝、槽)底深0.9-1.2m,井點露出地面高度一般為0.2-0.3m。
5、所有井點管在地面以下0.5-1.0m的深度內(nèi),用粘土填實,以防止漏
氣。井點管埋設完畢應接通總管與抽水設備,接頭要嚴密,并進行試抽水,檢查有無漏氣、淤塞,出水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情況,應檢修好方可使用。
6、井點使用時,應保證連續(xù)不斷地抽水,并備用雙電源以防斷電。
7、地下構(gòu)筑物竣工并進行回填土后,方可拆除井點系統(tǒng)。
8、井點降水時,應嚴格注意用電安全,設置必要的漏電保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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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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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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