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腳手架經(jīng)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并確認不再需要時,方可拆除;
2.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3.拆除腳手架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警戒標志,并由專職人員負責警戒;
4.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tǒng)一指揮下,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及下列安全作業(yè)的要求進行;
1)腳手架的拆除應從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
2)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
3)在拆除過程中,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兩步,當必須超過兩步時,應加設臨時拉結;
4)連墻桿、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拆除;
5)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6)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人袋內(nèi),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室內(nèi)堆存;
7)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開始拆除,不得硬拉,嚴禁敲擊;
8)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