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生產技術安全管理,保障設備安全運行,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職業(yè)病防治法》等各項安全生產政策、法規(guī)。生技處主任對本單位負有以下職責:
第一條?負責編制、修訂(編)本部門及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條??參與制定并落實廠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定期參加廠考核會議,督促落實安全考核內容。
第三條?負責參加、組織編制并實施各類安全生產技術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參加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第四條?負責參加、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實反事故措施;組織或參加事故處理,對事故調查工作,落實有關技術管理層面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并督促執(zhí)行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
第五條?協(xié)助組織開發(fā)、推廣先進技術和設備,參加安全技術研討會,參加審定安全技術項目和成果報告,解決安全技術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課題攻關,解決安全生產熱點、難點問題,促進安全生產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第六條?制定并實施本部門安全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同時負責組織做好技術培訓工作。
第七條?負責新建、擴建、改造工程(設備)原始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屬于特種設備的,負責初次申報工作。
第八條?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研究、審查、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施工安全協(xié)議。
第九條?參與協(xié)助編制生產計劃、設備技改計劃、設備大、小修計劃、工程及設備驗收等。
第十條?負責監(jiān)督落實職業(yè)病危害的防治與管理,監(jiān)督、教育職工參加職業(yè)病查體。
第十一條?監(jiān)督檢查有關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糾正生產過程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第十二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