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民爆物品管理條例》,做遵紀守法的公民。
二、購運爆炸物品,必須經公安機關批準,持《運輸證》和《購買證》,按規(guī)定的車輛、指定時間、指定的路線安全運輸,中途不準在市區(qū)繁華的街道、人員稠密和主要建筑設施附近停留,嚴防民爆物品丟失和發(fā)生意外。
三、押運爆炸物品時,裝車要牢固,數量要點清,并設明顯標志,服從公安人員的安全檢查。
四、押運爆炸物品時,不準乘坐駕駛室內,要上車押運,嚴禁帶火種和動用明火。
五、押運爆炸物品時,不準其他無關人員搭乘,不準與其它物品混運,嚴禁違章運輸。
六、押運爆炸物品要嚴格遵章守法,運回倉庫后要認真清點入庫,要和保管人員當面點核、互相簽字,以防丟失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