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1.一切機床的操作者都應經過技術培訓,方能操作指定設備,并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2.機床的操作者必須熟悉所操作機床的結構、性能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方法。
3.機床電氣接地必須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不許隨意拆除。
4.機床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的低壓燈,并定位牢固,照明效果良好
5.機床附件要定期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技術狀態(tài)檢查、檢修或更換。
6.機床進行擦拭或定期保養(yǎng)工作時,必須先關閉總電源。
7.機床上的通風、除塵、排毒裝置,應與主機同時養(yǎng)護,定期清掃污染物,保持正常使用,防止污染。
(二)開工前
1.必須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上衣領口、袖口、下擺應扣扎好。
設備運轉時,操作者不準戴手套,不準穿拖鞋、涼鞋、高跟鞋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裝。
2.上崗前嚴禁喝酒。
3.整理好工作場地,清除操作范圍內的一切障礙物以及地面的油污、水漬。
4.查看機床“交接班記錄”,檢查機防護保險、信號裝置、電器限位、制動、潤滑、照明等安全設施應良好、齊備,各手柄位置應正確。
5.按動電鈕前,必須檢查機床的轉動體和往復運動的工作臺面上有無未緊固的工件或擱置的工具等其他雜物,機床周圍有無妨礙機件運動的堆積物品。
6.認真檢查機床上的刀具、夾具,工件裝卡應牢固正確、安全可靠,保證機床運轉中倒車、換向和加工過程中受到沖擊時不致松動、脫落而發(fā)生事故。
7.工件上機床前,無論是毛坯還是半成品,都要認真清除毛刺、飛邊、油污和鑄造粘砂等,防止裝卡時傷手和旋轉時沙塵飛濺造成事故。
8.在機床試運轉3~5min未發(fā)現異常后,才能作業(yè)。
三)工作中
1.操作者必須熟悉加工產品的工藝程序要求,不準帶病或超負荷使用機床。
2.機床在運行中嚴禁下列動作:
①擦拭機床,給機床注油;
②摘掛皮帶,換擋變速;
③檢查刀具刃口,緊固壓力螺栓或其他轉動部位螺栓、螺帽;
④更換刀具或裝卸工件;
⑤測量工件尺寸,用手撫摩工件或刀頭以清除金屬切屑;
⑥隔著床身或刀桿拿取物件或傳遞工件;
⑦使用已損壞的或鈍化了的刀刃具強行切削;
⑧攀登或翻越機床打掃衛(wèi)生,對機床進行保養(yǎng);
⑨離開機床,搬運配件或做其他事情。
3.有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并關閉電源:
①電源突然中斷時;
②機床限位及其他控制設施失靈時;
3機械或電氣有不正常的異響、高溫(溫度達50~60℃以上)、冷卻或潤滑突然中斷時;
④機床突然發(fā)生局部故障或事故時;
⑤操作者需要離開機床或處理其他工作時。
4.加工的成品與未加工品要整齊地放在固定位置,而且與機床保持至少0.5m的間距。
5.嚴禁在機床對面觀察加工情況或與工作者談話。
(四)工作后
1.首先切斷電源,關閉氣(汽)閥、水閥,認真清掃機床,整理工地,放好加工零件,將機床操作手柄停放在零位。
2.對本班不能完成的加工件,應將刀具退到安全位置。車工加工大工件時,應加支持件,并向下一班詳細介紹情況。
3.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