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注意事項
1、汽輪機在開始檢修之前,須用閥門與蒸汽母管、供熱管道、抽汽系統(tǒng)等隔斷,閥門應上鎖并掛上警告牌。還應將電動閥門的電源切斷,并掛警告牌。疏水系統(tǒng)應可靠地隔絕。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檢查汽輪機前蒸汽管確無壓力后,方可允許工作人員進行工作。
2、汽輪機各疏水出口處,應有必要的保護遮蓋裝置,防止放疏水時燙傷人。
3、只有經(jīng)過分場領導批準并得到值長的同意后,才允許在運行中的汽輪機上進行下列調整和檢修工作:
(1)在汽輪機的調速系統(tǒng)或油系統(tǒng)上進行調整工作(例如調整油壓、校正調速系統(tǒng)連桿長度等)時,應盡可能在空負荷狀態(tài)下進行。
(2)在內部有壓力的狀況下緊閥門的盤根或在水、油或蒸汽管道上裝卡子以消除輕微的泄漏。
以上工作須由分場領導指定的熟練人員擔任,并在工作負責人親自指導下進行。
4、如需對運行中的汽輪機的承壓部件進行焊接、捻縫、緊螺絲等工作,必須遵守189條規(guī)定。
5、禁止在起重機吊著的重物下邊停留或通過。
2、汽輪機的檢修
1、揭開汽輪機汽缸大蓋時,必須遵守下列事項:
(1)只許在一個負責人的指揮下進行吊大蓋的工作;
(2)使用專用的揭蓋起重工具,起吊前應按照第691條的要求進行檢查;
(3)檢查大蓋的起吊是否均衡時,以及在整個起吊時間內,禁止工作人員將頭部或手伸入汽缸法蘭接合面之間。
2、大修中須將汽輪機的汽缸蓋翻身時,應由檢修工作領導人或其指定的人員(必須是熟悉該項起重工作的)指揮,復原時也是一樣。進行翻汽缸蓋的工作時要特別注意下列各項:
(1)場地應足夠寬大,以防碰壞設備;
(2)選擇適當?shù)匿摻z繩和專用夾具,應該是能夠受得住翻轉時可能受到的動負載;
(3)注意鋼絲繩結繩的方法,使在整個翻大蓋的過程中,鋼絲繩不致發(fā)生滑脫、彎折或與尖銳的邊緣發(fā)生摩擦,并能保持汽缸的重心平穩(wěn)地轉動,不致在翻轉的時候發(fā)生撞擊;
(4)指揮人員和其他協(xié)助的人員應注意站立的位置,防止在大蓋翻轉時被打傷。
3、使用加熱棒拆裝汽缸螺絲時,應先測絕緣。現(xiàn)場電線應放置整齊。工作人員離開現(xiàn)場應切斷電源。
4、拆裝軸承工作必須遵守下列各項:
(1)揭開和蓋上軸承蓋應使用環(huán)首螺栓,將絲扣牢固地全部旋進軸瓦蓋的絲孔內,以便安全地起吊;
(2)為了校正轉子中心而須轉動軸瓦或加裝墊片時,須把所轉動的軸瓦固定后再進行工作,以防人手被打傷;
(3)在軸瓦就位時不準用手拿軸瓦的邊緣,以免在軸瓦下滑時使手受傷;(4)用吊車直接對裝在汽缸蓋內的轉子進行微吊工作,須檢查吊車的制動裝置動作可靠。微吊時鋼絲繩要垂直,操作要緩慢,裝千分表監(jiān)視,并應派有經(jīng)驗的人員進行指揮和操作。
5、裝卸汽機轉子,須使用專用的直型或弓型鐵梁和專用的鋼絲繩,并須仔細檢查鋼絲繩的綁法是否合適,然后將轉子調整平衡。起吊時禁止人站在轉子上使起吊平衡。
6、如果需要在吊起的隔板、軸瓦以及汽缸蓋下面進行清理結合面、涂抹涂料等工作時,必須使用專用撐架,由檢修工作負責人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
7、檢修中如需轉動轉子時,必須遵守下列各項:
(1)只準在一個負責人的指揮下,進行轉動工作,轉動前須先通知附近的人員;
(2)如用吊車轉動轉子時,不準站立在拉緊的鋼絲繩的對面;
(3)如需站在汽缸水平接合面用手轉動轉子,不準戴線手套,鞋底必須擦干凈。開始轉動前,應先站穩(wěn)、腳趾不準伸出汽缸接合面。
8、蓋上汽缸蓋前,須先由分場領導檢查確實無人、工具和其他物件留在汽缸或凝汽器內,方允許蓋上。
9、校轉子動平衡時,必須遵守下列各項:
(1)只準在一個負責人的指揮下進行校驗工作;
(2)校動平衡工作場所周圍須用繩子或柵欄圍好,不準無關人員入內;
(3)用電動機和皮帶拖動轉子時,應有防止皮帶斷裂時打傷人的措施,皮帶脫落后,必須待轉子完全停止轉動,才可重新裝上皮帶;
(4)試加重量必須裝置牢固,防止松脫或飛脫打傷工作人員;
(5)校驗工作中,當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時,應立即拉開電動機的開關;
(6)進行高速校轉子動平衡工作中,在拆裝重量塊時,必須隔斷汽源,關閉自動主汽門或電動主汽門,切斷電源,并掛警告牌。盤車裝置應在脫開位置,并切斷電源。
10、拆卸自動主汽門、調速汽門及離心式調速器時,應根據(jù)其構造使用專用工具(如長絲扣螺栓等),均衡地放松彈簧,以防彈簧彈出傷人。不準將手插入閥門與閥座之間。
11、在清理端部軸封、隔板軸封或其他帶有尖銳邊緣的零件時,應戴手套。
12、在下汽缸中工作時,凝汽器喉部的孔和抽汽孔應用木板蓋上。
13、用高溫給水或蒸汽沖洗冷油器時,應戴手套,面罩、圍裙并著長靴,褲腳套在靴外面。14、給水泵在解體拆卸螺絲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先檢查進出口閥門確已關嚴,然后將泵體放水門打開,放盡存水,防止拆卸螺絲后有壓力水噴出傷人。
3、在井下和溝內的工作
1、 沒有得到運行班長許可時,禁止進入電纜溝、疏水溝、下水道和井下等處工作。在開始工作以前,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這些地點是否安全,通風是否良好,并檢查有無瓦斯存在(應用小動物、儀器或礦燈檢查,不準用明火檢查)。
2、進入下水道、疏水溝和井下進行檢修工作前,必須采取措施,防止蒸汽或水在檢修期間流入工作地點。有關的汽水門應關嚴、上鎖并掛警告牌。
3、溝道或井下的溫度超過50℃時,不準進行工作,溫度在40~50℃時,應根據(jù)身體條件輪流工作和休息。若有必要在50℃以上進行短時間的工作時,應訂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并經(jīng)廠主管生產(chǎn)的領導批準。
4、在溝道或井下進行工作時,地面上須有一人擔任監(jiān)護。進入溝道或井下的工作人員須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帶,安全帶的繩子應綁在地面牢固物體上,由監(jiān)護人經(jīng)常監(jiān)視。
5、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員和工具,查明確實無人或工具留在井下或溝內后,將蓋板或其他防護裝置裝復,并通知運行人員工作已經(jīng)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