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前的安全檢查
⑴放炮工到工作地點后,應先檢查,火藥存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安全地點。
⑵清點檢查放炮用具是否完全、完好。
⑶對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特別需要檢查頂板、支架和煤壁情況,如有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班長進行處理后,方可工作。
⑷在檢查工作面時,必須同時了解炮眼布置情況和炮眼個數(shù),以便確定引藥的數(shù)量。
2、裝配引藥的行為規(guī)范
⑴裝配引藥必須在頂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放炮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
⑵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應先將腳線理順好,抽出一只手輕輕把住成束的雷管腳線,另一只手捏住抽取的單個雷管上端腳線,用力均勻抽出,嚴禁強抽硬拉。
⑶電雷管只允許由藥卷的頂部(藥卷平頭端)裝入,禁止將電雷管插在藥卷的凹頭端、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⑷裝配引藥,只準用略大于雷管直徑的竹、小木棍在藥卷的頂部扎一個小眼,眼深略大于雷管長度,然后把雷管全部裝入卷內(nèi)。禁止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⑸電雷管插入藥卷后,應用腳線在藥卷上緊繞一圈,鎖上一個扣,以便把電雷管固定在藥卷內(nèi)。然后,再將剩余腳線暫時纏在藥卷上。
⑹裝配好引藥的雷管腳線末端應加以扭結(jié)。
⑺裝配引藥的數(shù)量,以當?shù)匦枰臄?shù)量為限,并點清數(shù)目,按照順序擺好放在藥箱內(nèi),不得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