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領用化學藥品時,要認真細心,注意力集中,嚴防錯發(fā)、錯領和誤用以免造成人身和產品質量事故。
② 一切化學藥品和毒品,未經批準,嚴禁帶出廠外,絕對禁止將化學藥品隨便交或贈送他人。
③ 領取、運送、使用劇毒物品時, 必須同時有兩人進行,其中一人為經手人,一人為監(jiān)護人的簽字手續(xù)。
④ 搬運、使用化學藥品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禁止用手接觸有毒及蝕性物品。
⑤ 嚴標食工業(yè)用的酒精、堿、鹽、油等物品。
⑥ 密封物品,不準隨意開啟.未用完的物品,必須分類處理,專人管理。
⑦ 對于各類化工物品、毒品的保管及使用安全技術要求,嚴格遵守。
⑧ 對于劇毒品、危險品不能隨便發(fā)放、領用,要嚴格控制數量.必須有領用審批單否則不能發(fā)放。
⑨ 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化學物品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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