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副書記馬洪玉是消防安全、校園及周邊安全的具體負責人,其職責是:
1.消防安全組織落實到位。
2.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到位。要切實落實日常管理、內部施工等各方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經費保障制度、定時巡查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改制度、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領導負責制度、教職工消防培訓工作制度、定期開展疏散演練工作制度、消防安全獎懲制度等各項規(guī)章制度。
3.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落實到位。
4.消防安全培訓落實到位。要經常開展教職工消防安全培訓,建立完備的教職工消防培訓檔案,確保每月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每季度組織一次全員滅火疏散演練,包括住宿生夜間疏散演練,并形成長效機制;培養(yǎng)各崗位消防安全“明白人”,不斷提高“四個能力”建設水平。
5.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
6.按師生人數(shù)、建筑面積合理組建消防安全小組,負責引導學生疏散、撲救初起火災及落實防火措施等各項任務。
7.每名住宿生必須配備“四個一”消防應急物品,即:一條毛巾、一支手電、一瓶水、一支熒光棒,為學生疏散提供保障。
8.確保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為防寒而封閉疏散門,樓道設有符合標準的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
9.加強對學生宿舍、學校食堂、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保管室等消防重點部位的管理。
10.強化校園周邊環(huán)境治理工作。加強對校園及周邊違章建筑的清理,依法拆除違章建筑,實現(xiàn)規(guī)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