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分發(fā)揮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作用,及時掌握和處理游客舉報,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原則
堅持部門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的原則。部門能解決的問題不推不靠,部門內部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向上級領導匯報并及時處理。
二、受理范圍和內容
水上運行、安全設施、設備等存在的較大事故隱患、水上事幫瞞報或私自處理等嚴重違反安全生產(chǎn)等行為。
三、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采用書面報告、電話、走訪等形式向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反映情況。提出發(fā)建議、意見或投訴、請求。
四、舉報受理
1、對于舉報情況、應細心接聽,詢問清楚、如實記錄,并為舉報人保密。
2、對舉報人不原公開身份姝應尊重舉報人的權利。
3、對舉報內容不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情況,應由部門負責人向上級領導反映、及時處理。
五、舉報處理
相關部門自接到水上交通安全舉報,必須按規(guī)定對舉報情況進行核實,對一般情況在當天內處理完畢,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公司。對情況特別嚴重、事故危險品較大的舉報,爭取最短的時間內處理,整改完畢。
舉報電話:024-48228888 024-48225555
電子郵箱:328635915@qq.com
通信地址:桓仁縣 桓仁鎮(zhèn) 泰山路27號 遼寧良裕酒莊有限公司
郵編:11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