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guī)范(以下簡稱“公司”)實驗室衛(wèi)生安全以及廢棄物的管理,確保實驗室實驗工作的生物安全和正常開展實驗研究,保證環(huán)境和實驗室人員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實驗室安全衛(wèi)生以及廢棄物管理。
第三條【職責】
(一)實驗人員負責實驗室的衛(wèi)生安全以及廢棄物的收集、運送工作。
(二)實驗室管理員負責衛(wèi)生安全以及廢棄物的處理工作的監(jiān)督與考核。
第二章實驗室環(huán)境管理要求
第四條【衛(wèi)生安全管理】
(一)實驗室內不得吸煙,不得吃食品,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實驗中應配戴正確的防護用品。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必須要配戴防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他防護用品。
(三)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嚴禁穿著實驗服離開實驗室。
(四)實驗完成后,實驗人員應將容器、玻璃器皿、實驗臺面等及時進行清潔;試劑、儀器、容器等使用后放回原處;工作臺面除必需品外,不得擺放其他物品。
(五)實驗人員應保持個人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服應定期清洗。
(六)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測,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保證隨時可用。
第五條【實驗廢物管理】
(一)實驗廢物是指實驗室在實驗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二)實驗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管理要有專門實驗人員負責,并應當接受相關規(guī)章制度、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三)實驗廢物應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實驗人員應將實驗廢物放置在雙層黃色垃圾袋中,不得超過垃圾袋容積的3/4,袋口封嚴。銳器應放置在專用的銳器盒中。
(四)實驗人員將實驗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并填寫《廢棄物交接記錄》(見附件一)。
第六條【廢液管理】
(一)化學廢棄物是指需廢棄的具腐蝕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學性試劑或化學消毒劑等化學物品。
(二)對低濃度的酸、堿廢液,可以用大量清水“無限稀釋”后排放至下水道,其他廢液嚴禁倒入下水道。
(三)對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學物品,盡可能正確詳細標示內容物和組成成分,實驗人員將其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并填寫《廢棄物交接記錄》。
第三章附則
第七條【本辦法的解釋】
本辦法由公司總辦會授權公司園區(qū)發(fā)展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的施行】
本辦法年月日起生效施行。
本辦法施行前的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