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協(xié)助單位領導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4、經(jīng)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指導,督促義務消防員,危險化學品保管員和要害部門人員的消防知識訓練和消防安全技術考核。
5、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6、參加本單位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負責調查火災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指定并組織實施放火應急演練。
9、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競賽、評比、獎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