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建立防火、防爆、防毒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序,防止火災、爆炸、毒氣泄漏事故故發(fā)生
2.適用 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職責:
3.1管理部負責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報總經(jīng)理核準;
3.2 各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4.定義:
4.1 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為:
汽油、柴油、油漆、有機溶劑、氰氧化合物、去漬油、鎂合金、拋光粉塵;
4.2 公司有毒物品為:
油漆、有機溶劑、去漬油;
5。職掌與作業(yè)流程
5.1防火、防爆、防毒要求
5.1.1 應根據(jù)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chǎn)、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jīng)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管理部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5.1.2 禁止使用汽油、苯、去漬油等易散發(fā)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5.1.3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F(xiàn)場禁止堆放紙板、抹布或其它易燃物品?,F(xiàn)場生產(chǎn)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5.1.4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zhì)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5.1.5在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物質(zhì)(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zhì)工具,應使用銅質(zhì)等不產(chǎn)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zhì)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5.1.6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5.1.7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廠區(qū)內(nèi)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jīng)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
5.1.8公司內(nèi)所用員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5.2防火、防爆、防毒的主要措施。
5.2.1定人、定崗、定期對場內(nèi)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燈、安全出口燈進行檢查;
5.2.2 定人、定崗、定期清理拋光、研磨集塵箱;
5.2.3 定人、定崗、定期檢查公司電、氣線路,嚴禁亂接電、氣線路;
5.2.4 在易燃、易爆場所安裝防靜電、防漏電裝置;
5.2.5 減少餐廳的液化氣存儲量,并在液化氣鋼瓶處安裝液化氣泄漏報警裝置;
5.2.6 作業(yè)場所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品;
5.2.7 加強易燃、易爆品領用管制;
5.2.8 禁止穿戴易產(chǎn)生靜電的尼龍等化纖衣服,在易產(chǎn)生靜電及存有易燃、可燃氣體的危險場所工作;
5.2.9 嚴格控制有毒物品的領用量。
6.參考文件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