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工食品的定型包裝食品應具有品名、廠名、廠址、出廠日期和保持期等內(nèi)容,進貨時向供方索取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
二、 食品應設專用倉庫貯存,做到分類分架,隔墻離地,不與有毒物品或其他雜品混放,并做到防蠅、防鼠、防塵。
三、 加工的食品必須無毒無害,禁止出售變質、生蟲、摻假、超過保存期和其它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的食品。
四、 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使用工具售貨及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禁用廢舊報紙包裝。
五、 食品從業(yè)人員應取得健康證,穿戴清潔的淺色工作服、帽,并做到:不留長指甲、長頭發(fā)、長胡須、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不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