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按橋式起重機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進行檢查、操作。
2、嚴格遵守十不準吊的原則:
(1)、超過額定負荷不準吊;
(2)、多頭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淺不準吊;
(3)、吊繩拴不穩(wěn)和附件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準吊;
(4)、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準吊;
(5)、歪拉斜掛不準吊;
(6)、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放有活動物不準吊;
(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具等,不拴緊、捆牢不準吊;
(8)、帶凌角快口的物件不準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準吊;
(10)、各種液體過滿、未打固定卡子不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