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生產設備事故是指生產設備在運行中不能正常運行,需要停機或修理。包括:
一、生產設備因非正常原因造成停產,并且停機時間和直接經濟損失超過規(guī)定標準;
二、由于設備的零部件已損壞或失效,但有關人員未能提前發(fā)現,造成故障進一步擴大或被迫停機,直接經濟損失超過規(guī)定標準。
三、由于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設備零部件損壞,經濟損失或停機時間超過規(guī)定標準。
第二條 設備故障包括:
一、設備零部件已經失效,但操作者能提前掌握缺陷情況(有記錄等憑據)和不正常現象,并采取措施按規(guī)定的操作程序及時停機處理,未造成缺陷的擴大(雖停機時間超過規(guī)定標準);
二、雖然造成設備停機,但設備本身并未損壞或損壞輕微(如連續(xù)生產過程中自動控制系統(tǒng)的各種保護性跳閘繼電器觸點燒毀等),而又經積極搶修,排除故障所占用時間不超過規(guī)定標準。
第三條 生產設備事故分類:
一、一般事故:造成連續(xù)三班生產的設備損壞,導致工藝線主機停機4小時(含)--12小時;因設備損壞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含)--30000元;動力設備(變配電)發(fā)生事故,造成公司停電40分鐘(含)或某一車間全線停電60分鐘(含)以下。
二、重大事故:造成連續(xù)三班生產的設備損壞,導致工藝線主機停機12小時(含)--96小時;因設備損壞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含)--10萬元;主機設備停機未到12小時,經濟損失未超過3萬元,但對整個生產系統(tǒng)造成嚴重隱患或直接影響主機設備使用壽命;動力設備(變配電)發(fā)生事故,造成公司停電40分鐘(含)以上或某一車間主機停電8小時(含)以上;鍋爐、空氣壓縮等壓力容器發(fā)生爆炸;煤粉制備及電收塵等設備發(fā)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
? 三、特大(惡性)事故:因設備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因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含)以上;因設備直接引起火災、爆炸或廠房倒塌等災難性事故。
第四條 生產設備事故報告程序:
一、各部門發(fā)生一般生產設備事故后,要在10分鐘內報告生產部辦公室及設備主管部門,由生產部辦公室根據情況報主管經理;
二、各部門發(fā)生重大或特大生產設備事故,要在5分鐘內報告生產部辦公室及設備主管部門,生產部辦公室立即報告總經理及主管副總經理,車間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
三、一般生產事故,當事部門要在設備修復三天內向設備主管部門提供書面報告;
四、重、特大設備事故要在修復后三天內形成事故報告,上報公司設備管理委員會及設備主管部門并存檔。
第五條 生產設備事故的分析及處理:
一、對發(fā)生的生產設備事故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一般生產設備事故由當事車間的主管領導牽頭進行事故分析,設備主管部門參加,由當事車間填寫事故報告單,上報設備主管部門并由其形成處理意見后,報企業(yè)管理部實施。
三、重大生產設備事故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會議,由主管副總經理主持,企業(yè)管理部、生產部辦公室等部門參加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設備主管部門整理會議紀要和填寫事故報告單,企業(yè)管理部負責實施。
四、特大生產設備事故由公司設備管理委員會、主管副總經理組織當事部門、企業(yè)管理部、紀檢監(jiān)察處等部門進行事故分析及處理,由設備主管部門整理會議紀要和填寫事故報告單并提出處理意見,企業(yè)管理部負責實施。
第六條 設備事故處罰標準:
一、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扣罰責任部門領導100--500元,扣罰相關責任者200-500元;
二、一般設備事故扣罰直接責任者50-200元,扣罰部門負責人及相關段、班(機臺)長50-100元,同一設備連續(xù)發(fā)生(20天內)加倍罰款;
三、重大設備事故扣罰直接責任者500-1000元直至下崗,扣罰部門負責人300-500元,扣罰相關段、班(機臺)長200-500元,同一設備半年內連續(xù)發(fā)生加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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