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汽車維修廠的員工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制度。
全廠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工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嘩,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到其他部門走動、聊天,不準帶小孩進入廠區(qū)。
必須按規(guī)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各工作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yǎng)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工作燈頂采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jīng)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手濕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guī)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作業(yè)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