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內容:
1.中心所有機電設備必須有包機人負責。
2.正常班運轉時實行12小時包機,責任到人。集中控制的設備,應配專職維修工,負責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3.包機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公司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保證安全使用,正確操作。
4.包機人員應認真維護保養(yǎng)所負責的設備,維護保養(yǎng)的方法和質量必須符合操作工藝和質量標準的要求。
5.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應及時填寫記錄。
6.由于包機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漏檢者,要追究責任,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