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妨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有關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及管理規(guī)定,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
二、負責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度、定期檢查制度,確保安全運轉,建立設備臺帳。
三、會同有關部門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珠教育,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四、負責組織編制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機的拆裝方案,并對拆裝隊伍進行審查,禁止未取得建設主管部門或安監(jiān)部門拆裝資格的隊伍從事上述機械的拆裝作業(yè)。
五、參與技術部門組織的技術改造、機械設備革新及鑒定工作。
六、參與有關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