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宣傳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教育職工做好部門、崗位、防火重點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充分利用廠(單位、場所)內電視、廣播、報紙等宣傳工具宣傳本單位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情況。
四、熟悉本單位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培訓職工會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并熟悉在火場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六、對全單位、場所的水工、電工、電焊工和滅火自動操作人員進行專項消防安全培訓。
七、對新進單位、場所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特殊工種人員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后持證上崗。
八、對義務消防隊員業(yè)務、滅火技能的指導、監(jiān)督。
防火巡查和檢查制度
一、本隊的防火巡查、檢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二、本隊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對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并每月向礦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本區(qū)隊的消防安全情況,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三、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3、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6、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8、工作結束時,對本工作崗位進行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關閉電源。
9、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并記錄存檔。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五、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六、定期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防火巡查情況;
10、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1、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七、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要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情況、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為確保疏散設施完好、有效,保護公民人身、國家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隊的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覆蓋、阻塞;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
2、滅火器應該設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材應有保護措施。
3、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保養(yǎng)維護維修,消防器材嚴禁挪做它用。
4、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
5、消防設施和器材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和檢修。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險隱患。
2、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3、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
5、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上級單位報告,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6、整改完畢應及時向上級單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