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8.3值班(管理)人員每日對氣體滅火系統(tǒng)的選擇開關、閥門、運行指示燈、壓力表讀數和設備外觀進行一次巡查,確保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并做好記錄。
??????? 2.8.8.4每月對各種閥門、高壓軟管、集流管等進行外觀檢查,確保各種閥體無損傷,高壓軟管無裂紋和變形。同時檢查噴嘴,防止堵塞。
??????? 2.8.8.5氣體滅火系統(tǒng)維護應結合設備停運或維護對噴嘴進行清洗,同時對管道進行吹掃。
??????? 2.8.9消防呼吸器的維護與管理
??????? 2.8.9.1消防呼吸器是專用消防救護設備,只限消防隊員和經過培訓的電氣運行人員使用。
??????? 2.8.9.2配置于控制室內的空氣呼吸器,存放于專用器材箱內,由電氣專業(yè)人員保管,空氣呼吸器及附件應保持整潔完好。
??????? 2.8.9.3配置于控制室的空氣呼吸器,應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貯氣壓力不足時應及時通知消防隊更換充氣。
??????? 2.8.10滅火器及滅火器箱的維護與管理
??????? 2.8.10.1滅火器應設置在便于使用、不影響安全疏散的明顯位置。不應設置在潮濕、有強腐蝕性和日曬雨淋的地點。室外設置時應有保護措施。
??????? 2.8.10.2滅火器必須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時檢查、定期換藥。設置區(qū)域應設置明顯標志。
??????? 2.8.10.3滅火器每季進行一次質量或重量檢查,每年更換一次檢查標簽。
??????? 2.8.10.4滅火器的維修必須由具有維修許可證的單位實施,換藥時應對滅火器瓶作氣密性試驗,并貼有維修合格標色。
??????? 2.8.10.5滅火器的增減、報廢由保衛(wèi)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
??????? 2.8.10.6滅火器箱應外觀完好,無明顯的變形、脫漆現(xiàn)象。
??????? 2.8.10.7滅火器箱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箱內除存放滅火器外,無其它雜物。
??????? 2.8.11消防栓及消防水帶的維護與管理
??????? 2.8.11.1消防栓分為室內消火栓和室外消防地栓兩類。
??????? 2.8.11.2消防栓在正常關閉狀態(tài)下,應保持不漏水。
??????? 2.8.11.3消防地栓的外觀悶蓋應齊全,室內消火栓的手輪、固定接口應齊全。
??????? 2.8.11.4配置于生產現(xiàn)場的消防水帶只限于發(fā)生火情需出水救火時使用,具體配置部位由保衛(wèi)部門消防隊根據情況設定。
??????? 2.8.11.5配置于生產現(xiàn)場的消防水帶,一律存放在水帶箱內。水帶箱要求外觀整潔,標志清晰。
??????? 2.8.11.6為便于保管,水帶箱平時一律上鎖,發(fā)生火警時可砸開水帶箱面部玻璃門取用消防水帶;救火結束后,使用過的消防水帶應清理干凈后由使用人及時歸位并向保衛(wèi)部門消防隊報告,以便及時修復水帶箱;交接班發(fā)現(xiàn)水帶箱玻璃破損,接班人員應查明原因,記錄情況后向保衛(wèi)部門消防隊報告。
??????? 2.8.11.7因生產上非火警需動用消防水帶的,應由部門領導簽批借條向保衛(wèi)部辦門理借用手續(xù),保衛(wèi)部門根據需要和可能予以安排,但不得動用生產現(xiàn)場配置的消防水帶。
??????? 2.9建筑工程消防審核管理
??????? 2.9.1新建、擴建、改建及內裝修工程項目必須遵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規(guī)范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后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
??????? 2.9.2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技術規(guī)范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2.9.3保衛(wèi)部門負責協(xié)調、參與企業(yè)重點消防工程的設計審查、消防產品、消防工程施工隊伍的招投標工作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 2.9.4涉及消防設計審核工程項目的有關圖紙、資料必須報經保衛(wèi)部門初審,由保衛(wèi)部門統(tǒng)一歸口協(xié)調與地方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審核工作。
??????? 2.10防火管理
??????? 2.10.1電源的防火管理
??????? 2.10.1.1電源設備安裝,應當嚴格按照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范以及消防技術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和維修。
??????? 2.10.1.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液化氣站、加油庫、油區(qū)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的電器照明設備。
??????? 2.10.1.3禁火區(qū)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如需架設臨時電線,應經部門防火負責人批準,使用期限不應當超過半個月,到期應及時拆除。
??????? 2.10.1.4生產現(xiàn)場使用電氣工器具,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源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 避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工作結束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
??????? 2.10.1.5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 2.10.2焊(割)工作的管理
??????? 2.10.2.1焊割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訓練,熟知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制度,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不得違章作業(yè)。未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工作。在訓練過程中,沒有正式焊工在場進行技術指導時,不得擅自動用氣、電焊設備。
??????? 2.10.2.2鑒于焊接安全作業(yè)的要求,使用的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壓力表、安全閥、防震膠圈和安全帽要齊全,氣瓶的放置要安全牢固、防高溫、防爆曬、防震動。乙炔氣瓶上應有阻火器裝置,防止回火,并經常檢查,以防阻火器失靈。嚴禁使用已經損壞的漏氣的橡膠氣管和焊割炬。禁止純氧接觸油脂及碳化物質,禁止乙炔接觸純鋼。
??????? 2.10.2.3乙炔氣瓶和氧氣瓶與焊割地點及明火地點,相距應不小于10米。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之間,應有不小于8米的安全距離。
??????? 2.10.2.4使用的電焊機必須具有良好的電氣絕緣性能,外殼必須安裝接地。電焊機上電源接頭要牢固、 絕緣要可靠。在室外進行焊接時,電焊機的放置以及安裝接地應符合安全要求, 導線破裂要及時更換,注意防止火花引起失火。
??????? 2.10.2.5一、二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辦理妥動火申請手續(xù),禁止進行焊割作業(yè)。
??????? 2.10.2.6焊割工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對裝過油類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線容器, 未經徹底清洗或安全處理,不得進行焊割作業(yè)。嚴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進行焊割作業(yè)。
??????? 2.10.2.7焊接作業(yè)前,焊工首先要檢查焊接地點,清除作業(yè)場地5米以內的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焊接工作結束后,徹底清理檢查焊渣,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 2.10.2.8焊割工應熟練掌握常見消防器材,懂得使用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撲救初起火災
??????? 2.11防火檢查
??????? 2.11.1防火巡查制度
??????? 2.11.1.1防火重點單位應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可由各部門、公司及重點防火部位組織實施,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定期開展防火巡查。
??????? 2.11.1.2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 2)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 2.11.1.3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 2.11.2防火檢查制度
??????? 2.11.2.1全廠性的防火檢查工作由防火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由保衛(wèi)部門會同安監(jiān)部門牽頭組織。 全廠性的防火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可結合重要節(jié)日及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同步開展,檢查情況由保衛(wèi)部門匯總上報。
??????? 2.11.2.2部門的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檢查情況由部門消防管理人員或安全員記錄匯總,查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單位保衛(wèi)部門。
??????? 2.11.2.3防火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 2)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 10)防火巡查情況;
???????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 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 2.11.2.4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 2.11.2.5班組級的防火檢查定期為每周不少于一次,由班組長召集有關人員實施,對檢查出的問題,做好記錄,并向專業(yè)領導匯報。
??????? 2.11.2.6重大節(jié)日前,應做好防火大檢查,確保節(jié)日安全。<B></B>
??????? 2.12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 2.12.1消防安全教育由防火委員會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保衛(wèi)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安監(jiān)部門、教育培訓部門聯(lián)合協(xié)同牽頭組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 2.12.1.1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 2.12.1.2本部門、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 2.12.1.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 2.12.1.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 2.12.2凡新進人員、參加生產實習人員,以及調換生產崗位的人員,都必須實行三級(廠級、部門、班組)消防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 2.12.2.1一級教育:消防安全情況;重點防火區(qū)域的特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基礎知識與操作。
??????? 2.12.2.2二級教育:本部門的火災危險性、重點防火部位以及必須遵守事項;本部門安全生產的一般情況和典型消防事例。
??????? 2.12.2.3三級教育:班組的安全生產概況;從事工作崗位的火災特點及撲救方法;各崗位的消防設施、器材的裝備情況及使用方法。
??????? 2.12.3重點防火部位工作的臨時工、外來務工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上崗前均應接受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使其能熟悉并自覺遵守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