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隊、中隊必須設立安全員,支隊安全員由指揮長以上人員擔任,中隊安全員由副中隊長以上人員擔任。負責本級單位的作戰(zhàn)行動安全,檢查進入燃燒危險區(qū)以內人員的防護裝備,不按要求佩帶防護裝備和防護裝備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嚴禁進入。
2、進入內部救人小組不少于3人,佩戴好個人防護裝備。
3、進入悶頂內的滅火人員要沿承重梁、柱行走,避免踏在摸灰部位,防止從天棚掉落。
4、在悶頂內射水時,應在室內天棚打眼排水,防止天棚因積水過多而塌落。
5、在房頂作業(yè)作要用繩索保護,防止作業(yè)人員滑落。
6、滅火人員進入悶頂前,必須切斷電源。
7、進入悶頂滅火人員,要有噴霧或開花水槍的掩護。
8、牢固架設消防梯,有專人保護消防梯安全。
9、提醒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處置程序作業(yè),對違反處置程序的行動必須立即制止其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