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nèi)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時應填寫《防火巡查記錄表》,巡查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中發(fā)現(xiàn)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填寫《社會單位火災隱患整改記錄表》并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填寫《火災隱患抄告單》并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并在《防火巡查記錄表》記錄存檔。
三、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結(jié)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時間應至少每2h巡查一次,營業(yè)結(jié)束后應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nèi)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