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嚴防火災事故,特制定本辦法:
一、 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公司辦公室主任任組長,電工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完善安全用電管理與監(jiān)督。
二、 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操作。
三、 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定期對變電設備、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正常檢查及維修(一周一次),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及故障,確保供電線路暢通。
四、 對水下電纜要定期檢測,發(fā)現(xiàn)漏電及時處理,線路要按規(guī)定配備,不準超負荷運行,避免造成斷電或漏電傷人事故。
五、 施工臨時用電,必須按程序申報,經批準后由主管用電部門監(jiān)督接通電源,未經批準私自接電,應停止對該線路供電,并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六、 各部室要隨手關燈,人員離開辦公室要關閉所有用電設備電源。
七、 值班人員要加強夜間值班和巡查,節(jié)日期間,應對辦公區(qū)內用電設備進行嚴格檢查,確保電器設備用電安全。
八、 嚴禁私自接裝電線、插座,嚴禁表外接線,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九、 嚴禁使用電爐、油汀及其他電取暖器,未經用電改造的木質結構房屋特別要注意安全用電防火工作。
北京萬泉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
20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