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提高反事故工作的預見性和安全投資效益,實現安全生產的“可控、預控、在控”,減少和消滅一切不安全情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性評價的組織機構與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等內容。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 組織機構
1、公司設立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各部門經理擔任。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性評價工作的領導機構。
2、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下設安全性評價辦公室(歸口安健環(huán)部),安全性評價辦公室由安全監(jiān)察專責和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主任由設備技術部經理擔任。安全性評價辦公室是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機構,安全性評價辦公室由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領導,并向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負責。
第四條 職責
1、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負責公司安全性評價的組織、策劃、驗收、考核。
2)負責組織安全性評價結果發(fā)布,并提出考核意見。
2、安全性評價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公司安全性評價工作的計劃、實施、檢查、匯總、總結工作。
2)負責公司安全性評價基本知識、基本方法的教育培訓。
3)負責依據專業(yè)組查評結果和各項扣分的主要原因,填寫《安全性評價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整改措施表》、《安全性評價結果明細表》、《安全性評價總分表》、《安全性評價檢查發(fā)現的主要問題、整改建議及分項評分結果表》、《安全性評價扣分項目整改結果統(tǒng)計表》,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4)負責安全生產主要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執(zhí)行情況。
5)負責安全性評價工作中生產設備技術管理。
6)負責生產設備運行是否符合安全條件。
7)負責各級反事故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8)負責處理生產現場裝置性違章技術工作。
9)對各部門安全性評價工作進行評價,提出整改措施及獎懲意見。
10)負責對各部門安全性評價整改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1)負責組織本專業(yè)技術人員對生產設備、安全生產技術進行全面評價并提出考核意見;對全公司主要生產廠房、建筑物進行抗震鑒定及制定抗災、防災預案。
3、總經理工作部的職責:
1)負責防火、防爆、防汛、防震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消防主要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執(zhí)行情況檢查工作。
3)負責交通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4)負責對各部門防火、防爆、交通安全進行檢查評價并提出考核意見。
4、人力資源部的職責:
1)負責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相關部分。
2)負責協(xié)助設備技術部安全性評價基本知識、基本方法的教育培訓。
3)負責參加安全性評價工作中勞動安全和作業(yè)環(huán)境部分的查評工作。
5、各部門的職責:
1)負責安全性評價工作本部門相關部分的匯總、復查工作。
2)負責安全性評價工作中本專業(yè)內部班組查評結果的審查工作。
第三章 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五條 安全性評價的周期
全公司每兩年開展一次安全性評價工作。
第六條 設備技術部根據安全性評價工作向各部門下達安全性評價工作計劃,并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發(fā)布安全性評價工作結果。
第七條 安全性評價的方法
安全性評價的方法有事故樹分析法和指數法兩種,我公司采用的是指數法。
第八條 以班組為最小單位對本班的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勞動安全和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全數查評,并逐項按序號填寫《安全性評價表》、《安全性評價檢查表》、《安全性評價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整改措施表》。
第九條 部門對班組所查內容進行全面審查和核對,逐項按序號填寫《安全性評價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整改措施表》,寫出《安全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并報請公司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驗收。
第十條 安全性評價專業(yè)組根據《火力發(fā)電廠安全性評價查評依據》及安全性評價相關表格對相關專業(yè)的自查結果進行審查和重點抽樣查評,做好火力發(fā)電廠安全性評價查評扣分記錄。
第十一條 評價結束后查評組依據查評結果和各項扣分的主要原因,填寫《安全性評價結果明細表》、《安全性評價總分表》、《安全性評價檢查發(fā)現的主要問題、整改建議及分項評分結果表》,提供給公司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以便改進和指導下一步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二條 安全性評價工作內容
根據系統(tǒng)工程原理并考慮使其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安全性評價工作的評價內容分為生產設備系統(tǒng)、勞動安全和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管理三部分。
第十三條 安全性評價原則
1、關鍵的、重要的不能遺漏。
2、以直接反映安全基礎的因素為主。
3、以對事故發(fā)生影響的因素為主。
4、一般關聯(lián)因素,若無特殊需要,不予列入。
第十四條 安全性評價的措施要求
1、生產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條件。
2、主要生產工具、機具是否符合安全條件。
3、各級反事故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4、生產設備、工器具管理水平。
5、生產、安全主要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執(zhí)行情況。
6、人員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勞動環(huán)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重大自然災害抗災、防災措施落實情況。
第十五條 安全性評價的質量標準
1、查評期內“現存的”危險因素能夠全部查清楚,并迅速落實整改措施。
2、安全性評價能夠如實反映當前安全基礎現狀。
3、公司行文成立安全性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及各專業(yè)查評組,設立安全性評價辦公室。
4、專業(yè)查評組人員組成應包括:設備技術部技術人員、生產部門班組長、技術人員、部門安全員等。
5、公司行文同時下達安全性評價工作計劃。
6、生產各部門根據公司工作計劃進行班組自查、部門復查,將評價各種記錄、數據填寫整理完畢,并以書面形式向安全性評價辦公室報請驗收。
7、查評組對各專業(yè)進行查評驗收并做好各種記錄。
8、設備技術部匯總查評結果,對全公司安全生產進行總體評價并以書面總結形式上報公司安全性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9、設備技術部負責對各部門安全性評價工作進行檢查與指導,對于各部門未按工作計劃完成階段性工作等情況進行考核。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某某發(fā)電公司。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某某發(fā)電公司安健環(huán)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