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閥的基本知識
1)閥門:安裝在壓力容器、受壓設備及連接管道上,用以控制介質流向的、具有可動機構的機械產品的總稱。
2)閥門的公稱通經(jīng):是指閥門與管道及所有其他附件連接處管道的名義直徑,單位是毫米(用DN表示)。
3)安全閥:是一種自動閥門,能不借助任何外力而只利用介質本身的力來排出一額定數(shù)量的流體,以防止系統(tǒng)內壓力超過預定的安全值。當壓力恢復正常后,在自行關閉并阻止介質繼續(xù)流出的一種閥。4)工作壓力P:閥門在使用介質溫度下的壓力。
5)工作溫度T:閥門在使用介質下的溫度。
6)整定壓力Ps:安全閥在運行條件下開始開啟的預定壓力。在該壓力下,開啟閥瓣的力與使閥瓣保持在閥座的力平衡。
7)回座壓力Pr:指安全閥達到排放狀態(tài)后,介質壓力下跌至一定值,閥瓣重新與閥座接觸,亦即開啟高度變?yōu)榱銜r,閥門進口處的靜壓力。8)啟閉壓差△Pbl:安全閥整定壓力與回座壓力之差,通常用整定壓力的百分數(shù)來表示,只有當整定壓力很低時,才用Mpa表示。
9)排放壓力Pb:整定壓力加上超過壓力(超過壓力指超過安全閥整定壓力所增加的壓力,通常用整定壓力的百分數(shù)來表示)
10)開啟高度h:閥瓣離開關閉位置的實際升程。
11)流道面積A:指閥進口端到關閉件密封面間流道的最小截面積,用來計算無任何阻力影響時的理論排量。對應于流道面積A的流道直徑為do(喉徑)。
12)排量系數(shù)Kd:閥門實際排量與理論排量的比值。
13)密封試驗壓力Pt:進行密封試驗時規(guī)定的壓力,在此壓力下測量通過關閉件密封面的泄漏率。一般取整定壓力的90%作為密封試驗壓力。
14)出廠試驗;出廠前對產品所進行的殼體強度、密封性、開啟壓力的試驗。
2、安全閥基本結構
1)閥體2)閥座3)閥瓣4)調節(jié)圈5)彈簧6)閥桿7)閥蓋8)閥帽
3、安全閥的分類
1)按使用介質分:a:蒸汽用安全閥b:空氣及其它氣體用安全閥c:液體用安全閥
2)按公稱壓力分
a:低壓安全閥:公稱壓力PN≤1.6Mpab:中壓安全閥:公稱壓力PN1.6~6.4Mpa
c:高壓安全閥:公稱壓力PN6.4~80.0Mpad:超高壓安全閥:公稱壓力PN﹥100Mpa
3)按適用溫度分:
a:超低溫安全閥:t≤-100°Cb:低溫安全閥:-100°C~-40°C
c:常溫安全閥:-40°C~120°Cd:中溫安全閥:120°C~450°C
e:高溫安全閥:t>450°C
4)按連接方式分:
a:法蘭連接安全閥b:螺紋連接安全閥c:焊接連接安全閥
5)按開啟高度分:
a:微啟式安全閥:開啟高度在do/40~do/20
b:全啟式安全閥:開啟高度不小于do/4
c:中啟式安全閥:開啟高度介于微啟式和全啟式之間
6)按結構形式分:
a:杠桿重錘式安全閥b:彈簧式安全閥c:脈沖式安全閥(又稱先導式安全閥)
d:微啟式安全閥e:全啟式安全閥f:全封閉式安全閥g:半封閉式安全閥h:敞開式安全閥
4、安全閥的基本要求
安全閥必須具備運行安全性和經(jīng)濟性兩大要求,在動作過程中必須做到:靈敏的開啟、足量的排放、及時的回座、可*的密封。
對安全閥的基本技術要求:
1)整定壓力大于3.0Mpa的蒸汽用安全閥或介質溫度大于235°C的空氣或其它氣體用安全閥,應能防止排出的介質直接沖蝕彈簧。
2)蒸汽用安全閥必須帶有扳手,當介質壓力達到整定壓力75%以上時,能利用扳手將閥瓣提升,該扳手對閥的動作不應造成阻礙。
3)對有毒或易燃性介質用安全閥必須采用封閉式安全閥,且要防止閥蓋和保護罩墊片處的泄漏。
4)為防止調整彈簧壓縮量的機構松動,以及隨意改變已調好的壓力,必須設有防松裝置并加鉛封。
5)閥座應固定在閥體上,不得松動,全啟式安全閥應設有限制開啟高度的機構。
6)安全閥即使有部分損壞,任應能達到額定排量,當彈簧破損時,閥瓣等零件不會飛出閥體外。
7)對有附加背壓力的安全閥,應根據(jù)其壓力的大小和變動情況,設置背壓平衡機構。
8)對先導式安全閥應分別對導閥和主閥作密封性和開啟動作試驗,都應達到標準規(guī)定的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