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久性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井底車場內(nèi)的其他機電設備硐室,是否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護。采區(qū)變電所、采掘工作面配電點是否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2)硐室是否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鐵門全部敞開時,是否妨礙運輸;鐵門上是否裝設便于關嚴的通風孔,以便必要時隔絕風流;裝有鐵門時,門內(nèi)是否加設向外開的鐵柵欄門,是否妨礙鐵門的開閉。
(3)從硐室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nèi)的巷道,是否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護;引出的電纜套管是否嚴密封堵,并剝掉麻皮。
(4)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標高,是否比其出口與井底車場或大巷連接處的底板標高高出0.5m。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礦井地面變電所和地面通風機房必須裝設有直通礦調(diào)度室的有線調(diào)度電話。
(5)采掘工作面配電點的位置和空間是否滿足設備安裝、拆除、檢修和巷道運輸、礦車通過及其他設備安裝的要求,并采用不
燃性材料支護。引出的電纜套管是否嚴密封堵,剝掉麻皮。
(6)變電硐室長度超過6m時,是否在硐室的兩端各設1個出口與巷道聯(lián)通。
(7)硐室內(nèi)各種設備與墻壁之間是否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種設備之間是否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對不需從兩側(cè)或后面進行檢修的設備,可不留通道。
(8)裝有帶油的電氣設備硐室,是否設集油坑。
(9)所有硐室內(nèi)是否有滴水現(xiàn)象。帶油的電氣設備溢油或漏油時,必須立即處理。
(10)硐室入口處是否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nèi)”警示牌;硐室內(nèi)有高壓電氣設備時,入口處和硐室內(nèi)是否醒目懸掛“高壓危險”警示牌;無人值班的硐室是否關門加鎖。井下機電設備硐室內(nèi)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并有停送電的標志。
(11)硐室的過道是否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通道是否保持暢通,硐室高度和寬度是否滿足搬運最大設備的要求。
(12)硐室內(nèi)有無滅火砂、電氣火災滅火器等滅火工具器材。
(13)有無合格的高壓絕緣手套、絕緣臺、絕緣靴。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14)設備與電纜標志牌是否齊全、標明清楚,有無停送電牌。
(15)向局部通風機供電的井下變(配)電所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保證供電的可靠性。
(16)井下由采區(qū)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路上,必須具有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井下低壓饋電線路上,必須具備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
(17)井上、下變電所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具備有選擇性的單相接地保護。向移動變電站和電動機供電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具有選擇性的動作于跳閘的單相接地保護。
(18)直接向井下供電的饋電線路上。嚴禁裝設自動重合閘。
(19)任一組主接地極斷開時,井下總接地網(wǎng)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Q。
(20)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